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

我公司将在6月份,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切实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财务公司“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专栏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要求,和四川银监局《2016年四川银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现我公司就2016年安全生产月开设教育专栏,进一步提高全公司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一、习近平对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


在近几年安全事故频发后,习近平总书记就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李克强作出批示要求全面开展各类隐患排查,坚决打好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 我公司将认真贯彻习近平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学习。
习近平书记就安全生产的六大要点概括:
1. 强化红线意识,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2. 抓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4. 加快安全监管方面改革创新。
5. 全面构建长效机制。
6. 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

 

参考文献: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zhuantibaodao/rdzt_gcjs.htm;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 金融行业中安全事故剖析

1. “存款失踪”案例

 案件概述: 

    去年,有相关媒体曾经对银行在2014年至2015年6月这段时间发生的存款时间进行不完全统计,其中,有18起是存款“失踪”,涉及金额超过46亿元,包括兴业银行涉嫌非法集资的“卷款潜逃”事件中的30亿元;有17起是“飞单”事件,涉及金额超过12亿元,主要发生在个人储户身上。在18起存款“失踪”事件中,有12起是储户被骗,其中8起是储户因贪图“贴息存款”被骗。多起案件均为社会不法人员勾结企业财务人员以及银行内部员工盗取客户巨额存款案件,银行员工参与作案问题突出。 

 案件发生原因: 

    1) 柜面操作风险是诱发案件的主因 从已发案件和纠纷事件来看,柜面操作风险是当前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业务流程控制存在漏洞、违规违章操作、以人情代替制度等不合规现象导致风控源头不抓好,案件隐忧无法避免。

    2) 政策规定传达执行以及学习不到位 去年6月银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通知》,简称“20条规定”,对防范外部欺诈和内部舞弊案件有重要指导作用。但是在对蓉63家银行业机构的专项调查中发现部分存在贯彻落实重视程度不够、学习传达覆盖面不全、排查工作流于形式或存在遗漏等现象。

    3) 内控制度建设不足导致内控管理实效 个别存在信贷业务、财务工作制度建设存在缺陷等

    4) 授权管理存在盲区,授权操作流于形式 部分机构在业务流程设置、系统更新改造、柜面业务整合过程中,违背“双人四眼”原则,擅自简化风控流程,导致管理设置导致“一手清”。

 风险提示:

    去年,有相关媒体曾经对银行在2014年至2015年6月这段时间发生的存款时间进行不完全统计,其中,有18起是存款“失踪”,涉及金额超过46亿元,包括兴业银行涉嫌非法集资的“卷款潜逃”事件中的30亿元;有17起是“飞单”事件,涉及金额超过12亿元,主要发生在个人储户身上。在18起存款“失踪”事件中,有12起是储户被骗,其中8起是储户因贪图“贴息存款”被骗。多起案件均为社会不法人员勾结企业财务人员以及银行内部员工盗取客户巨额存款案件,银行员工参与作案问题突出。 

    为此四川各级监管机构要求切实践行双线案防责任制,果断采取措施,全力保障四川银行业平稳有序发展,将案件风险苗头扑灭在萌芽状态,严防案件及重大风险事件的冒升。

    根据此上监管要求及案件通报,财务公司在日常结算柜面工作上需坚持按照柜面操作要求,抵御各种案件发生。

    1. 严格落实银监会柜面业务操作风险“20条规定”

    2. 严格按照“账户和结算管理十个严禁”办理业务

    3. 严格遵守“操作柜员十个严禁”和“授权柜员十个严禁”。

 

参考文献:《赵霖在2015年四川银行业案件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文号四川银监局通报【2015】第24期

2. “新股网下申购业务”黑名单案例

 事件概况:

    2016年4月1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公告(2016年第2号),因提供有效报价未参与申购,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宏源内需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等9位投资者纳入黑名单,暂停网下新股申购业务半年;因获配后未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将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等3位投资者纳入黑名单,暂停网下新股申购业务半年。

 事故解析:

    新股网下申购业务,风险较小,投资收益较高,受到众多投资者的青睐。该业务涉及较多操作环节,包括提交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初步询价、网下发行申购、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等。每个操作环节均有规定的时间限制和操作方式,且一旦参与了初步询价,被确定为有效报价之后,不能放弃,必须按规定完成后续的环节,否则将会被证券业协会纳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暂停该业务半年。

    2016年以来,新股发行制度调整,取消预先缴款的环节,操作步骤有所改变,较多网下新股申购投资者并未认真学习新规,并将其落实到实际操作中,造成投资风险事件,影响其业务开展和相关收益。

 安全提示:

    对于新的投资品种,认真学习投资操作细节;对于已经开展的投资品种,及时跟踪监管或者业务变动,严格按照规范操作,避免投资操作风险。

    投资业务新产品层出,投资方式差异较大,需要认真学习总结,避免酿成投资事故。

 

参考文献:http://www.sac.net.cn/tzgg/201604/t20160415_127491.html;中国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公告(2016年第2号)

 

3. “克隆票”的案情概述

 案件概述: 

    某股份制商业银行成都分行成功堵截1笔由省内某公司签发的、该分行承兑的3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克隆票”。

    2014年3月至5月期间,a公司分三批次在该分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均为成都市b公司。该股份制商业银行某异地分行在当地发现一张疑似克隆票据。据当地分行票据审核人员描述该票为伪造票,无银承应有的防伪标记。改行经人工验票发现如下异常:一是票号部分在紫光灯下,团花及主题花卉的荧光图案荧光线断裂;在白光灯下,票号处纸张毛糙且最后一位数字与其他数字字体存在差异。二是小写金额部分在紫外光灯下,经过荧光图案的数字部分荧光线断裂;在红外测光下,十万位以下(含)数字均模糊且纸张毛糙。三是大写金额部分自紫外光灯下未见荧光反应,且文字不清晰;在红外测光下,大写金额处纸张毛糙,文字完全无法辨认。根据以上情况,该行联系专业鉴定机构验票,鉴定结果为变造票据。该行向托收单位拒付后,将伪造票据留存。

 案件特点:

    (一) 以低风险业务为诱饵,诱导银行答应附加条件。

    申请人分别在2014年3月10日、4月4日和5月5日以100%保证金向该分行申请三批银行承兑汇票。对于银行来讲,100%保证金既增加存款,有没有授信敞口,属于低风险业务,便接受申请人三次签发“大托小“的附件条件。申请人第一次向该分行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503万元时,按照改分行规定手写了1笔500万元和机打1笔3万元。不排除由于手写金额在克隆或变造上存在一定难度,便在后面的第二次和第三次申请银行承兑汇票中将最大金额控制在机打金额500万元以下即300万元和490万元,以达到克隆或变造后不易发现的目的。

    (二) 变造“大托小”中的小额票据

    本案是典型 采用“以大拖小”方式变造票据的手法。不法分子在承兑行申请一张大面额票据与大面额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收款人等票面要素均一致,票号仅最后一位有差异。犯罪分子将小面额汇票上票面要素稍加修改,便可变造出大额汇票。

    (三)克隆“大拖小”中的大额票据

    该行在对上述票据进行鉴定时,发现这些汇票已经过多次查询。如两张票据从图像上看票面要素完全一致,且与该分行承兑的银承信息相符,但下方出票人签章位置不同,可表明至少有一张票据系克隆票,或者两张票据都为克隆票的可能性。犯罪分子对同一票号进行了多次克隆,如果未能辨别真伪,将给票据被背书人造成极大的资金损失。

 防范措施:

    (一) 严控“大托小”类型票据

    四川及全国出现克隆和变造“大托小”票据作案屡见不鲜。金融机构需要严格控制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上的“大托小”现象,本着对金融机构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力求从源头防范此类风险。

    (二) 严控机打票据

    金融机构应尽量推行人工填写银行承兑汇票,严格控制机打票据。必要时可使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以防范不法人员克隆和变造票据诈骗。

    (三)加强培训,提高辨别能力”中的大额票据

    金融机构要加强员工业务培训,以各种方法提高员工票据防伪能力,强化其对于各类金融凭证诈骗作案手法的识别。同时,也要加大防伪设备的投入,提升仪器鉴别能力,提高鉴别效率。在难以辨明真伪或属于关注类票据的情况下,必要时可请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别。

 

参考文献:银监局的案情通报【2014】第15期

 

三、 员工交通安全意识

1、 立即停车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必须立即停车。停车以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2、 及时报案

 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打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不允许隐匿不报。在报警的同时也可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援。如果现场发生火灾,还应向消防部门报告。“交通事故报警”、“急求中心”、“火灾报警”的全国统一呼叫电话号码分别为“122”、“120”、“119”。当事人需得到对方明确答复方能挂机,并立即回到现场通报联系情况、等候救援及接受调查处理等。

3、 保护现场

 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包括其中的车辆、人员、牲畜和遗留的痕迹、散落物不随意挪动位置。当事人在交通警察到来之前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等进入,避免现场遭受人为或自然条件的破坏。为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者等,应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标记,不得故意破坏、伪造现场。

4、 控制肇事者

 若肇事者想逃脱一定要设法控制,自己不能控制可以发动周围的人帮忙控制,若实在无法控制也要记住肇事车辆的车辆牌号等特征。

5、 抢救伤者或财物

 当事人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后,能采取紧急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包括采取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和心肺复苏等。并设法送就近的医院抢救治疗,除未受伤或虽有轻伤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外,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抢救。对于现场散落的物品及被害者的钱财应妥善保管,注意防盗访抢。在有可能发生大火、爆炸的险情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

6、 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事故当事人还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首先应关掉车辆的引擎,消除其他可能引起火警的隐患。事故现场禁止吸烟,以防引燃泄漏的燃油。载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时,危险性液体、气体发生泄漏,要及时将危险物品的化学特性,如是否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及装载量、泄漏量等情况通知警方及消防人员,以便采取防范措施。

7、 协助现场调查取证

 在交通警察勘察现场和调查取证时,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应积极配合协助交通警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听候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四、 建立汛期安全应急预案


目前,雨季来临,时有强降水过程,甚至会出现大到暴雨,极易引起洪涝灾害等恶劣天气。洪涝灾害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在汛期极易引发楼体坍塌、员工溺水死亡等危险情况。汛期安全是事关全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中之重的要事。
为了确实抓好我公司汛期安全工作,做到有备无患,根据上级相关精神,特建立汛期安全应急预案工作:
主要任务:
1.掌握汛情、灾情和各类动态等消息,按重要信息汇报制度在第一时间报送防汛重要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防汛和抢险工作,做好防灾、抗灾和灾后恢复工作的指导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公司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防洪水、交通安全教育,做好员工在危险期的撤离疏散工作。及时了解并上报有关防汛情况。
2.做好办公室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员工在汛期安全,杜绝人员伤亡。
3.做好工作人员、工作资料的安全转移,防止两次灾害发生;做好救灾工作。
4.做好宣传报道、设备的转移与保护工作。
工作目标:
确保我公司汛期内全体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实行防汛责任人负责制,并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工作场合中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在6月中下旬开展汛期人生安全演练培训,集中对讯期内的防灾、避灾、自救及互救进行培训,增强从业人员施救和事故在乃应急救援能力。

 

参考文献: http://www.safehoo.com/emergency/theory/;安全管理网应急预案;《建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报告制度》 http://www.chinadmd.com/file/sx3vwp6xpxx63usiuitvapxw_3.html;中华文本库;《汛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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