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初步统计,4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265.22万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60.45万亿元,同比增长13.1%;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余额为2.42万亿元,同比增长12.6%;委托贷款余额为11.3万亿元,同比下降6.1%;信托贷款余额为7.43万亿元,同比下降5.8%;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3.41万亿元,同比下降14.1%;企业债券余额为26.07万亿元,同比增长19.4%;政府债券余额为39.64万亿元,同比增长15.2%;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为7.51万亿元,同比增长6%。
从结构看,4月末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60.5%,同比高0.6个百分点;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余额占比0.9%,与上年同期持平;委托贷款余额占比4.3%,同比低0.8个百分点;信托贷款余额占比2.8%,同比低0.5个百分点;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占比1.3%,同比低0.4个百分点;企业债券余额占比9.8%,同比高0.6个百分点;政府债券余额占比14.9%,同比高0.4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占比2.8%,同比低0.2个百分点。
注1: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是指一定时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余额。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
注2:2019年12月起,人民银行进一步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将“国债”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与原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合并为“政府债券”指标,指标数值为托管机构的托管面值;2019年9月起,人民银行完善“社会融资规模”中的“企业债券”统计,将“交易所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纳入“企业债券”指标;2018年9月起,人民银行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2018年7月起,人民银行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方法,将“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支持证券”和“贷款核销”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在“其他融资”项下单独列示。
注3:文内同比数据为可比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