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业拆借
财务公司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
二、同业存款
财务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务,其中资金存入方仅为具有吸收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
三、买入返售(卖出回购)
财务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按照协议约定先买入(卖出)金融资产,再按约定价格于到期日将该项金融资产返售(回购)的资金融通行为。
四、同业存单
财务公司买入(卖出)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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