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贴现客户:
对于有增值税发票开立需求的企业,我公司将自2018年1月1日起,对贴现票据已到期的贴现业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按照税务规定,不可抵扣进项税额)。请有开票需求的企业在贴现票据到期当月及时告知我公司,并提供如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一般纳税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下列材料任选一种),加盖公司公章:
1.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或批复;
2.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
3.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显示曾经领购);
4.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文件。
三、填写《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客户增值税发票开票申请书》(可下载),并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28-87898975 028-87898952
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